加拿大魁北克法院如何尊重和保护商事仲裁的保密性 – 以79411 USA Inc. v. Mondofix Inc. 案为例

本文将介绍加拿大魁北克法院对79411 USA Inc.v. Mondofix Inc.案的判决。该判决能让我们了解加拿大魁省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对商事仲裁的保密性原则的规定以及加拿大魁省法院对商事仲裁的保密性进行司法保护的具体措施。

(一)案例简介

79411 USA Inc.(Fix Auto)和Mondofix Inc.(Mondofix)之间因许可协议的续约问题产生纠纷。当事人双方曾依据魁省法律以及加拿大商业仲裁中心商业仲裁规则(Canadian Commercial Arbitration Centre Gener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Rules)签订仲裁条款。因此,Fix Auto和Mondofix通过仲裁程序解决了纠纷。仲裁裁决认定当事人双方的许可协议将续约至2027年。

依据加拿大魁省民事诉讼法第646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皆同意向法院提出将该仲裁裁决进行司法认可。但是,Mondofix拒绝将该仲裁裁决书全文公开。并且,Mondofix请求法院封存裁决书并从法庭记录中删除与该裁决案相关的其他材料。Fix Auto同意从法庭记录中删除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材料。然而,Fix Auto认为该仲裁裁决书应予以公开。

加拿大魁北克省法院Paquette法官判决如下:1.认可Fix Auto和Modofix的仲裁裁决;2.封存仲裁裁决书,结论部分除外;3.撤除法庭记录中与本仲裁裁决案相关的文书,包括许可协议,仲裁申请书和仲裁答辩书。

(二)加拿大魁省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对商事仲裁保密性原则的规定(非官方翻译)

加拿大魁省民诉法第4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其他规章有特殊规定,选择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解决纠纷的当事人以及协助案件审理的相关人员均不得对外界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有关情况。

加拿大魁省民诉法第64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可仲裁裁决。一经法院认可,仲裁裁决书获得与法院判决书一样的效力。

在受理仲裁裁决认可申请时,法院不应审理争议的实体内容。如果仲裁员被要求更正,补充或解释仲裁裁决,法院可以暂缓其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人要求,法院可以命令一方当事人提供担保。

加拿大魁省民诉法第646条规定,除非下列情况被证明属实,法院不得拒绝认可仲裁裁决或临时仲裁措施或保全措施:

(1)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没有签订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2)根据仲裁协议选定的准据法,如无特指,根据魁北克法律,仲裁协议无效;

(3)仲裁员的选定过程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4)仲裁裁决或临时仲裁措施所针对的一方当事人未收到仲裁员任命通知或开庭通知,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导致该当事人没有陈述案情为自己辩护;或

(5)该仲裁裁决涉及了仲裁协议中未提及或未涵盖的争议,或该仲裁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在上述情况下,如果裁决事项可以拆分,仅对越权裁决的部分不予认可。

法院不得自行拒绝认可仲裁裁决,除非裁决的实体内容涉及到魁省法律规定不可仲裁的内容,或者仲裁裁决或临时措施触犯了公共秩序

加拿大商业仲裁中心商业仲裁规则(CCAC Rules)的序言提到,由于仲裁案件由专家在法庭外以非公开方式进行,仲裁程序将能保护纠纷案件的保密性并以最经济最快速的方式取得具有执行力的仲裁裁决。

加拿大商业仲裁中心商业仲裁规则(CCAC Rules)第53条规定,仲裁决议应以仲裁员的多数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裁决书必须写明裁决结果所依托的裁决理由并有所有仲裁员签字。如果有一位仲裁员拒绝签署或不能签署裁决书,其他仲裁员记录该事实后,该仲裁裁决书有与经全员签署的仲裁裁决书一样的效力。

(三)加拿大魁省法院尊重并保护商事仲裁的保密性

加拿大魁省法院Paquette法官认为2014年颁布的新民诉法鼓励纠纷当事人通过庭外方式解决纠纷。而保密性常常成为庭外纠纷解决程序(仲裁或调解)成功的重要原因。她指出,法院保护仲裁程序及其裁决的保密性有助于发展仲裁纠纷解决机制,且有助于满足纠纷当事人对该程序的合理期待。Paquette法官还援引了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案例Seidel v. TELUS Communications Inc.2011 SCC 15 来佐证此观点。

加拿大魁省法院Paquette法官认为,涉案仲裁裁决书详实记载了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裁决的日期和地点及仲裁人员名单等内容。若法院把该仲裁裁决书全文公开,法院将违背了民诉法第4条的规定。Paquette法官强调,根据民诉法第645条和第646条的规定,法院在审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时,法院不应审理争议的实体内容。据此,法院只需公开仲裁裁决的结论部分,但法院不会披露裁决书全文。

另外,加拿大魁省法院Paquette法官指出,并非所有仲裁裁决书都不应予以公开。申请公开仲裁文书的一方应当举证证明披露仲裁书全文或其他仲裁文件的必要性。Paquette法官指出,在如下情况下,法院将考虑披露仲裁文件:

·     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同意将仲裁文件或涉案证据材料全部或部分公开;

·     为了避免司法不公正,必须公开相关仲裁文件;

·     为了保护纠纷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包括商业利益或,不得不公开相关仲裁文件。

(四)案例简评

此判决充分展现了魁省法院及魁省法律尊重并保护商事仲裁的保密性。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加拿大法院的所有法官在任何司法程序都持这种观点。比如,在Canadian National Railway Company v. Gibraltar Minds Ltd., 2019 FC 225 案中,加拿大联邦法院指出,当纠纷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提起上诉时,当仲裁文件不涉及不得为公众所知晓的商业秘密时,当纠纷当事人无法证明公开仲裁文件将会损害当事人的重大合法利益时,法院可以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公开相关仲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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